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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赵万山律师被聘为广东省台资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

2009年2月23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、广东省司法厅向本所赵万山律师颁发聘书,聘请其为广东省台资企业律师服务员成员,聘任期为叁年。

该律师服务员成员由广东省台办、广东省司法厅、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广东省全体执业律师中挑选推荐,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,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。主要工作方式和范围为:通过参加省台办组织的会议、涉台决策咨询、专题调研,实现为台资企业服务的目的;参与论证省台办涉台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,为台办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参加台办组织的维护台胞、台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公益活动;为台胞、台资企业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;办理省台办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等。该律师服务团现由105名广东省的执业律师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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